新公司法明天施行,新法有許多制度可以讓企業獎酬、吸引投資人或是決策上更有彈性。不過經濟部商業司提醒,如果公司想採無票面金額股、特別股、調整分紅時間等新制度,必須先修公司章程才能適用。
經濟部今天召開新公司法施行記者說明會,商業司司長李鎂提醒,如果企業想適用新制,採無票面金額股、特別股,分紅不受限一年只發一次,董事席次可只設一董或二董,董事會可書面表決、股東會採視訊會議等作法,須召開股東會,進行修改章程後,未來才能適用。
李鎂說明,新制優點,在股權彈性化方面,新法允許公司可以採取無票面金額股,也就是股票上沒有載明每股金額多少錢,公司可視實際發展狀況決定每次發行價格。例如新創初期,可以先發行每股新台幣1元或2元的低價股,將來賺錢了,可發行10元、20元或更高價額的股票。
李鎂指出,無票面金額股制度可以使創業者及投資人達到低出資、高持股的效果,增加新創事業吸引資金的誘因。另外,新法也設計更多種特別股類型讓公司選用,讓投資人與企業可以各取所需。新法也允許公司修定章程,在分紅的時候,不再受限一年只發一次,可以按季分紅或每半年分紅,甚至可以由董事會決議即可,不必再召開股東大會。
「公司」與「店家行號」原來不一樣
組織型態:
「公司」與「店家行號」,都是申設營業登記的組織型態之一。
公司型態包含: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無限公司。
行號型態包含:社、行、號、店、工作室。
資本額登記資本額限制:
公司:有限公司,須在25萬(含)元以上。股份有限公司,須在50萬(含)元以上。
行號:無資本額限制。外勞仲介
資本額銀行存款證明提供限制:
不論組織型態為何,資本額達25萬(含)元以上,一律需提供證明。行號資本額在25萬(不含)元以下,則不需提供證明。
法律位階:
公司:屬法人位階。
行號:屬自然人位階。
股東人數限制:無員工人數限制。
公司:有限公司:一人(含)以上。股份有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無限公司:二人(含)以上。
行號:一人(含)以上。
發票使用:
公司:一律需使用發票。
行號:需使用發票。符合法令規定者,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。
法律責任負擔:
公司:
有限公司: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,對公司負其責任。
股份有限公司: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、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,全部資本分為股份;股東就其所認股份,對公司負其責任。
兩合公司: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,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。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;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,對公司負其責任。
無限公司: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,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。
行號:負責人對公司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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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價 9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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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稅局登記申請
費用內含刻印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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